役男因公奉派或推薦出國申請相關規定與流程


三, 07/30/2008 - 14:37mtlin

役男因公奉派或推薦出國申請相關規定與流程

一、申請前請先閱讀法規規定,如因私人理由申請出境,不得經由學校申請-
1. 根據「役男出境處理辦法」第4條第三項:
役男申請出境應經核准,其限制如下:
在學役男因奉派或推薦出國研究、進修、表演、比賽、訪問、受訓或實習等原因申出
境者,最長不得逾一年,且返國期限截止日,不得逾國內在學緩徵年限;其以研究、進修之原因申請出境者,每一學程以二次為限。
 
2. 根據「役男出境處理辦法」第6條:
役男已出境尚未返國前,不得委託他人申請再出境;出境及入境期限之時間計算,以出境及入境之翌日起算。
 
二、役男申請出境之核發與否由您的戶籍地縣市政府決定,註冊組只負責發文。
    如您對出境相關事項有任何問題,請先向戶籍地之縣市政府詢問。
 
三、申請流程
請備妥下列文件,最慢在出國日期前14個工作天前送交註冊組:
1.    請上註冊組網頁下載「役男因公奉派或推薦出國學生名冊」並填妥。
   下載網址: http://aadm.nctu.edu.tw/registra/form.aspx
填寫時請注意下列事項-
A.   您戶籍地之縣市政府會依照您名冊上填寫之戶籍地址,郵寄您的役男申請出境公文。因此,請依照身分證上之完整戶籍地址填寫,如填寫不完整以致延誤出境申請,請自行負責。
B.   請注意您的出國及回國日期,最長不得逾一年。
 
2.    研究、進修、表演、比賽、訪問、受訓或實習單位的邀請函
 
3.    奉派或推薦系所的推薦函
 
4.    緩徵名冊(識個人緩徵期限)-請向軍訓室確認緩徵期限,如需辦理緩徵,請向教官申請「國立交通大學緩徵、延長休業學生名冊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