入學學期:111學年第1學期
一、 申請資格
學生符合下列資格之一,並經原就讀或相關教學單位助理教授以上二人推薦,得申請逕修讀博士學位:
一、修讀學士學位應屆畢業生,修業期間成績優異,並具有研究潛力。
二、修讀碩士學位學生,修業期間成績優異,並具有研究潛力。
前項所稱成績優異或具研究潛力之審查標準及繳交資料,應由各教學單位相關會議訂定。
台灣聯合大學系統他校學生申請跨校逕修讀博士學位,除應符合前二項規定外,並依「台灣聯合大學系統學生逕修讀博士學位作業要點」及國立陽明交通大學逕修讀博士學位作業規定辦理。
- 申請文件
2. (必繳)逕博指導教授出具之推薦函1封,內容請指出具有明顯之研究潛力。
3. (必繳)歷年成績單正本(含各學期名次證明)
(1). 學士班應屆畢業生:大學歷年成績單。
(2). 碩士班學生:碩士歷年成績單。
4. (必繳)攻讀博士研究計畫書。
5. 其他著作、論文或發明等。